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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宅男吧社区总版规】(新人必读,违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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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1 21:5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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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总版规》
Ⅰ总则



第一条 总纲

1、宅男吧社区(论坛)是网友自由分享交流的论坛,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畅所欲言,分享自己的好资源。
2、警告!严禁发布包括反动、暴力、色情、违法的言论。

第二条 免责条款

1、会员单独承担发表内容的责任,因会员发帖造成的后果,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2、出于遵守国家相关法规的前提,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论坛发表的违规内容。
3、由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用户数据丢失、服务暂停或停止,论坛不承担赔偿及其他连带的法律责任。
4、论坛会员之间通过论坛因交往或交易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伤害或损失,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权利声明

1、会员在论坛发表的内容,版权属会员本人,管理权归论坛所有。
2、论坛拥有将在本论坛发表的文章用于论坛其他用途的优先权,作者事先另有版权声明的除外。
3、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原创文章,须征得原作者或本论坛同意。

Ⅱ 会员管理



第四条 用户注册

本论坛采用邀请码注册制度,用户使用邀请码即可注册会员,注册成功后,拥有论坛会员基本权限。

第五条 用户名管理

为避免某些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论坛禁止注册以下类型账户,如已注册则论坛有权予以回收:

(1)禁止使用领导人的名字注册。

(2)禁止使用侮辱性攻击性的ID注册。包含不限于歧义,诱导之类。

(3)禁止使用带有明显属于广告性质内容的ID注册。

(4)禁止使用与论坛管理员,版主相近或类似的词注册。

第六条 用户名管理

1、帐号使用权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账号所有权属论坛,论坛禁止转让或继受、售卖账户。一经发现使用者非帐号初始注册人,论坛有权回收该帐号,用户因违反此要求遭致的任何损失自行承担。
2、用户自行承担帐号、密码、安全问答与安全邮箱的保管责任,并就其帐号及密码项下之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用户推荐新的论坛账号,须承担一定时限的连带责任。
3、用户原则上在论坛只允许使用一个账号,因历史原因拥有多个账户的用户论坛保留回收的权利。
4、用户如遗忘密码,可自行使用密码找回服务或联系论坛管理员找回密码。
5、用户如被禁言、等待验证、遗忘安全问题或邮箱,可在“社区事务所”发贴反馈。

第七条 用户等级设置及权限

1、论坛目前现行普会等级升级方案为: 总积分=福气 X 0.5 + 分享 X 2 + 精华 X 20 + 宅币X0.3 + 爱心X10
2、会员等级制度及拥有相关权限。
3、因程序维护或技术原因,论坛保留调整等级制度及相应权限的权利。

第八条 用户个人签名、头像、头衔管理

1、会员可设置签名、头像、头衔等用户资料,设置时应遵守论坛规定。
2、会员资料违反规定,或论坛认定可能有害于论坛的,可提醒会员纠正,也可采取强制措施修改用户资料,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九条 用户隐私保护

1、会员资料(含邮箱、帖子、银行资料等)受到保护,未经本人许可或论坛授权,不得公开。
2、非公开版面内容未经许可不得外传;隐藏、加密或出售内容未经作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外传。

Ⅲ 板块介绍及内容发表



第十条 发帖注意事项

1、会员在论坛发表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违法一律禁发。
2、严禁会员发布可能会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
3、严禁发表色情(包括同性恋内容)、淫秽类主题和回复。
4、禁止发表对他人有进行人身攻击,谩骂,挑衅的言论及侵犯他人隐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5、禁止发布论坛禁止泄露、传播的软件或作品;禁止发布会员个人资料;禁止发布出售、加密类帖子内不允许公布的内容;禁止公开发布非公开版区(官方群、管理专区及工作室)内的内容;禁止公布未经官方认可或许可发布的QQ群及类似推广信息。
6、请勿发布各种广告贴、纯灌水贴。
7、禁止以任何方式鼓动论坛会员离开论坛、管理人员离开管理岗位的行为以及其他可能造成论坛会员和管理人员流失的行为。

Ⅳ 投诉与处罚



第十一条 举报投诉及意见建议

1、会员有权对论坛的内容进行监督,对违规内容使用举报站内短信方式向相关管理人员提出。
2、会员有权监督管理人员,对管理人员违规可至社区事务所板块进行投诉。
3、会员有权提出自己对论坛的意见和建议,内容请发至社区事务所

第十二条 处罚与申诉

1、会员因违反论坛规定,视情节轻重可给予提醒、扣分、警告、禁言、删除ID、IP禁止访问等处罚。
2、会员对处罚不服者,可在社区事务所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 减免及加重条款

1、新注册会员初次违规者,能认识到错误的;会员非有意违规,有积极补救行为的;因不可抗拒力等客观原因导致违规的,可从轻或免于处罚。
2、明知故犯者、屡次违规者、拒绝接受论坛裁决者、违规后恶意攻击论坛、其他会员或管理人员者,可加重处罚。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及修订权归本论坛所有
宅男吧社区管理团队            
2016.10.21                 

评分

参与人数 2分享 +2 宅币 +10 收起 理由
Sy1149918567 + 2 感谢分享
863121330 + 10 提示:每人每天有3个免费分享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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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9-2-13 13:45: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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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9-3-5 11:05: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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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9-4-16 11:31:26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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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7 19:00: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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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2 14:56:20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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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6 13:35:47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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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6 17:01: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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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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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6 21:11:2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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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5 00:13:04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学习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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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30 22:39:27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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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 14:34: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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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5 12:40: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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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1 19:38: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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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3 20:03: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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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7 18:51:5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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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0 00:57:09 | 只看该作者
好的,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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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8 23:54: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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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 12:07: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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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7 00:17: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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